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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维修基金高于濮阳市维修基金合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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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维修基金缴费标准楼梯房为60元每平方米,电梯房为80元每平方米濮阳县维修基金缴费标准楼梯房为70元每平方米,电梯房为90元每平方米对于经济发展状况而言,一个县区的收费标准高于市区的收费标准,这样做合理吗?具体依据是什么?这个收费的数值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这个钱是房产局说收多少就收多少吗? |
咨询时间:2018-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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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信息 |
答复内容: |
王杉同志,你好: 按到市长信箱来信后,濮阳县房产局针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你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二、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处理意见如下: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和《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豫建〔2012〕76号)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的规定,依据濮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2017年度《建筑工程经济指标》,从2018年10月1日起,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数额为:楼梯房为70元/㎡,电梯房为90元/㎡。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我们会按标准足额收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业主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知情程度,知晓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真正使业主缴得放心、用得舒心。接受社会监督,让业主随时可以查询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利息和结余资金等信息,实现规范化和透明化管理,确保这一民生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保障民生的价值和功效。 四、向来信人反馈情况 12月20日,房产局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人员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向来信人反馈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来信人表示认可。 四、办理单位:濮阳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郭凤华 联系电话:0393——8765132 2018年12月21日 |
答复时间:2018-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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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濮阳县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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